一、凡泉州籍(包括闽籍)在甬依法创办的各类企业、申请加入宁波泉州商会的团体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,填写会员登记表,并附工商行政登记复印件。
二、经本商会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,即可接纳为本会会员,发给会员证。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在本会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二)对本会工作有批评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三)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;
(四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以及本会争取到的优惠待遇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四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各项政策;
(二)遵守本会章程、执行本会决议;
(三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;
(四)按规定向本会交纳会费;
(五)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事项;
(六)及时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,提供各种信息资料;
(七)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、意见或批评。
五、会员退会:
会员退会应向本会提交书面声明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本会将书面通知提醒,若通知后半年内仍不交纳会费或仍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则视为自动退会,本商会有权追回该会员的会员证。
六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《章程》的行为,经会长办公会审查,报请商会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,并在理事会和会员大会上通报。
|